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注意事项
一、提取额度
1、租住公共租借住宅的,提取额度按员工供给的租金交纳证明核定,需在房子租借合同确认的首租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越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天然年)的1月份起核算提取额,曾经的部分不作计提,每次请求计提时刻最多只能核算至申报当月。
2021年7月前的租金部分,依照《佛山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度我市租房和无房提取住宅公积金规范的告诉》规则履行,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计提面积为144m2以下,租金单价为35元/平方米以下,超出部分由个人承当。
2、依据《佛山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缴存员工提取住宅公积金付出房租方法的告诉》(佛房金管〔2021〕21号)核定,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最高可提取额度为7128元,不往前追溯。
3、每次提取,个人账户余额不少于500元。
二、其他提示
1、处理住宅公积金提取手续时,请员工自己亲身处理,若确需托付别人处理,提取受托人在事务处理时应一起出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托付书,网上申报不行托付。
2、供给的申报材料应为原件。
3、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取人弥补相关材料(如住宅公积金对账簿等)处理。
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历:佛山12345
责编:梅玉珊
审校:刘燕君、王雪妃
监制:严剑锋